自2022年底起,湖州在全省首创推出法护绿水青山政法综合体,聚全市政法之力,历经3年时间,持续创新打法、夯基固本、建章立制,打造预防、打击、修复、建设“四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模式,形成全市一盘棋、全域共参与的法护生态格局。生态警务工作模式在全国推广,出台全省首个“151”生态文明法治化方案,涉生态违法犯罪线索成案率同比提升24%,破案率同比提升31%,办案周期缩短40%;司法碳汇机制惠及42个乡村,带动生态产业增收超3000万元。
一、强化分工合作,紧密执法司法“全链协同”
聚全市政法之力,着力在生态保护一体协同上下功夫。全面理清公检法司等部门法护生态职责定位,全面整合“生态联勤、环资审判、行刑衔接”等机制,推出了53个跨部门联合执法事项、24个联合检查事项,制定了市内联合执法工作规范。依托“1+N+1”平安法治平台和政法服务矩阵,构建了“侦-诉-审-执”全链条协作体系,全覆盖建设县级生态环境行政调解组织,全量汇集投诉举报信息3465条,调处涉生态环境纠纷682件,破获环食药领域刑事案件355起,协同办理行政案件454起。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打击质效长期居全省同类地区首位,先后荣获公安部贺电4次。
二、创新体制机制,构筑法护生态“支撑体系”
充分发挥立法在生态领域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发布和认真宣贯《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湖州市绿色航运条例》等法规政策,制发全省首份农业领域司法保护令。创新打造生态警务,完善数智赋能体系,县域生态共治中心实现全覆盖,建成生态联盟100个,确定生态警长2185名,招募生态义警4094名。承接“河湖长+检察长”规范化协作机制省级试点,开发协同治水应用场景,线索移送、办理反馈实现线上协同。成立涉生态检察专业指导组,联合多部门督办重大案件23件,办理环资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发出检察意见12份、行政违法检察建议4份,生态领域执法司法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
三、突出价值转化,助力绿色发展“提档加速”
积极在法治轨道上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新路径,全面推行“禁止令保全+多元修复”模式,建立长三角跨省生态环境损害认定标准,推出“司法碳汇+”工作品牌,以认购碳汇方式来履行修复生态环境义务,累计判决案件132件、认购碳汇115万元;落地“生态公益林”“湿地碳汇修复”项目5个,完成树林养护更新596亩、湿地扩容332亩,靶向施策助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创设“绿色破产”机制、“环保承诺”投资制度,引入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体系识别企业重整价值,参审涉环保破产案件34件,推动15家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湖州智造”底色更绿、成色更足。
四、注重培塑引导,打造法护两山“湖州样板”
持续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众化传播,打开“法护两山”知名度。建成全国首家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环太湖区域首个跨省生态共治中心等一系列“前沿阵地”,南太湖法院一体化生态修复基地入选最高院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推出“两山”司法实践展示馆、全国首个水生态法治展示馆等一系列“展示窗口”,法护生态聚点成网、湖州生态魅力彰显。开展了“守护绿水青山 共筑平安家园”等宣防活动200余场;承办了一系列国家级、省级、地区性会议活动,有全国法院生态环资审判工作会议、3期“一带一路”国家研修班在湖学习考察等;德清办理的1起污染环境案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收录,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长兴水韭案等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