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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司法局机关党委201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06-04 字体:【

  2012年市局机关党委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上级的总体部署和市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规范管理”为重点,以深化“服务为民创先争优”和“服务基层年”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全力打造“勤廉司法”,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为确保全局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坚持科学理论武装,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1.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政治和组织优势,制定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实质,带头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做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实践者和发展者。
  2.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建立经常性的学习机制,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习,独立思考,学以致用,不断丰富内容,夯实学习型支部创建基础。结合工作履职,搭建学习实践平台,运用和完善网络在线学习、读书论坛、专题报告会、知识竞赛、青年干警说法、参观考察等形式,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做好工作的本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学习型先进党支部”和“爱学习党员”的评选表彰活动。
  3.进一步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注重将“突出实效理念”引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和业务培训,积极参与和组织举办党务干部、青年党员等培训班。不断创新培训方法,增强培训效果,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服务科学发展、服务民生工作、服务基层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1.深化提升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争做廉洁高效先锋”主题和“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紧扣司法行政中心任务,扎实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激励、鞭策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为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建功立业。开展“喜迎十八大、再创新佳绩”等主题活动,指导督促系统所属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新一轮的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开承诺、分级点评、群众评议等制度,按照“五亮、五评、五创”的要求,认真抓好法律服务窗口“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打造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结合“七一”庆祝活动,开展创先争优评比表彰,展示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激发创争活力。
  2.深入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巩固深化“结对共建”和“双千万结对帮扶”成果,积极组织党支部与乡镇、企业、社区、行政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干部与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帮扶活动;深化完善局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积极开展为党员所欢迎、为群众所接受,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活动。通过“结对共建”活动,为社区、企业和农村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帮扶对象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3.推进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继续按照“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要求,把创建工作列入党委工作日程,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制定落实《局机关2012年文明创建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局机关文明处室、文明干警、党员示范岗等评选表彰及“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强化组织指导,搞好日常督查,完善创建台帐,确保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协助市局党委推进系统文明单位三级联创活动。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1.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加强对党员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坚持和创新“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专题“党课”活动。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换届选举,配齐配强支部班子成员。严格按规定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督查。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
  2.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加强和创新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司法行政网为平台,加快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党内信息库,规范党务公开内容、程序和方式。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党内选举、党内民主决策、党内民主监督、党员定期评议等制度,畅通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体作用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
  3.提升党务干部队伍素质。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务干部学习培训制度,重点抓好对党支部书记的业务培训,积极选送党支部书记参加上级培训学习,着力提高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关心党务干部成长进步,注重从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拔党务干部,使党务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活力。适时组织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机关党建工作,着力增强学习能力、调研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推进机关党的工作创新发展。
  4.加强党建工作理论调研。机关党委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各支部对做好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新形势下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创新党建工作的方法、载体。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每个党员干部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参与理论调研,每个支部一年不少于1篇党建理论文章,并努力推进理论成果向实际运用的转化,提供有示范指导意义的经验和信息,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宗旨观念、纪律作风的专题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发挥局机关纪委的作用,开展廉政党课、廉政承诺、廉政知识测试等廉政文化活动,在全局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治懒增效、治庸提能、治浮求实工作,积极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发挥好机关纪检组织作用。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通过开展述职述廉、谈话诫勉、党内询问和质询等,切实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全力打造“勤廉司法”。
  五、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不断丰富干警文体生活
  积极发挥工团妇组织的作用。有效整合工、青、妇组织资源,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支持工团妇开展的活动,开展“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和带妇建工作,发挥各自作用,共同促进发展。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组织好普法书画展, “三八”节庆祝活动、“五四”纪念活动等,积极组织参与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类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机关文化生活,激发工作活力,增强干部身体素质,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湖州市司法局机关党委
  201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