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司法局党委(组),市戒毒所、市律师行业、市局机关党委,市属公证处各党支部,市仲裁委秘书处,南太湖新区分局,市局各处室:
现将《湖州市司法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州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
湖州市司法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20年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韧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清廉机关建设,为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践行初心使命,扛牢“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动党员干部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局党委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格执行政治生态定期评估报告制度,加强动态分析研判,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制度文件,以“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与规范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深度融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利器,严格开展组织生活,推动形成严肃活泼、优质高效的党内政治生活新局面。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和表率。
3.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继续抓好有关专项整治任务的督促落实,有效解决问题,健全长效机制。
二、优化层级管理,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
4.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紧紧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局党委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每半年听取1次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专题汇报。局党委书记、局长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领导、检查、督促分管处室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5.持续加强层级管理。严格按照《湖州市司法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级管理办法》要求,完善“六层五级”责任人管理体系,明确各层级负责人在落实本层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同时,对下一级落实情况负督促检查的职责。健全完善《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清单化分解落实具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不断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处室及下属单位各负其责、纪检组执纪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突出层级管理结果运用,对落实不力或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并将问责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作为选人用人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6.落细落实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纪检职能部门监督作用,定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充实市局正风肃纪和警务督察队伍,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每季度检查1次,实行定期通报机制,并与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相挂钩。加大对违规违纪各类情况来电来信来访的核实和查处力度,做到“有一查一、一一对应”。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三、抓好教育引导,提升廉政实效
7.加强常态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统一部署,采取党委理论中心组、机关学习日、支部集中学习、自学和邀请专家教授专题授课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内重要制度文件,不断浓厚党风廉政教育氛围。充分运用廉政教育基地、廉政党课、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推进廉政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局党委班子成员全年上廉政党课分别不少于1次。
8.加强清廉机关建设。按照市委关于清廉湖州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清廉机关建设为牵引,持续深化项目化精细管理三年行动,有效运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等措施手段,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领域党风廉政工作。组织学习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直观的数据加深警示成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结合有关活动、专项教育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党员干部赴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实地参观接受警示教育。
四、健全防控体系,确保长效发展
9.健全完善单位内控管理机制。从严落实“三重一大”“五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干部职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定期报告以及谈心谈话等制度,推进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物资采购、行政接待等内控制度,做到节俭办事、廉洁办事、依规办事,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10.健全完善岗位风险防控机制。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严格日常监督,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深入查找机关各处室、单位各部门岗位和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继续选准立好清廉建设精细管理项目,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抓好项目施工,强化廉政风险项目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1.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针对上级督查检查和自查排查发现的问题短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清单式、销号式整改机制,确保“立行立改”。按照市纪委市监委统一部署,制定作风建设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强化制度执行监督。
五、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司法铁军
12.持续发力纠治“四风”。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做到越往后站位越高、标准越细、执纪越严。继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持从党员领导干部改起,加大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弘扬良好风尚,以上率下、管好队伍,真正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成为习惯。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让顶风违纪行为无处藏身。
13.严格落实关口前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经常性手段,防止小隐患演变成大错误、违纪倾向发展为违法行为,真正做到常抓长管、警钟长鸣。选优配强机关纪检队伍,认真配合和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共同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14.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严格标准、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绷紧纪律这根弦,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专业精、结构优、活力足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行政队伍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