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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1-08-24阅读:字体:【
  为把新一届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干净干事、奋发有为、团结和谐的坚强领导集体,实现服务大局有新成效、各项职能有新推进、部门形象有新提升的工作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要求,现就加强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决策能力
  1、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理论,尤其要学懂弄通十七大以及中央、省、市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善于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钻研法律专业知识,广泛学习经济、科技、金融、管理等各方面知识,特别要注重学习反映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的前沿知识。做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学以致用的表率,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科学发展和驾驭大局的能力,做到善于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角度把握司法行政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
  2、遵守学习制度。健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精心安排年度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安排一次,每次不少于2天。根据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厅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每年组织一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读书会。班子成员带头坚持自学,勤记学习笔记,每年至少撰写1篇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文章。严格述学、评学、考学制度,班子成员每年述学、评学一次,班子成员的学习情况,每年由局党委考核一次,通过集中讨论、交流发言等方式,对个人学习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局党委委员必须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和维护党章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必须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和维护党章的自觉性。
  二、始终坚持团结协作,努力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局党委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由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党委委员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局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局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局党委会活动,协调局党委委员的工作,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局党委委员要支持书记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督促。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主动关心,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分工不分家,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
  4、注重团结协作。班子成员要正确对待自己和别人,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在合作共事中加深了解,在相互配合中增进团结。“一把手”要当好“班长”,不当“家长”,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团结带领一班人合作共事。对班子中出现的问题要坚持原则,大胆管理,善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提高解决班子自身问题的能力,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实干的局面。
  三、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
  5、加强民主作风建设。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树立领导班子的良好形象。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规定程序决策,健全完善党委、行政议事规则,明确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运作程序、决策执行、民主监督、以及落实情况适度向群众公开的办法。
  6、改进会风文风。局党委要集中精力议大事、抓重点、攻难点、抓落实、出亮点,扎扎实实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发展。精简会议和文件,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减少事务性活动和应酬,真正做到重实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7、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制度,每年下基层不少于30天,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局党委要经常研究分析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态势,尽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局领导班子每年初要制定为群众办实事的计划,并向群众公布,接受监督,年底进行检查。
  8、坚持令行禁止。班子成员必须强化执行力,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对作出的决策,必须坚决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对决策的落实要明确责权,做到合理分工、责任到岗、落实到人。班子成员要按照党委的决定,积极主动、全力以赴抓好决策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四、加强自身修养,自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
  9、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及《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局党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树立责任意识,明确责任范围,完善责任机制,狠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要强化廉洁自律、率先垂范意识,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10、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制度。班子成员要严格按规定进行述职述廉。会前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班子成员的意见,由局党委书记如实反馈给本人;对书记的意见,由上级反馈。凡发现在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11、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局党委书记每年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一次;班子成员按分工,每年与分管处室人员或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一次。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12、规范干部管理权限。局党委的干部管理权限为:任免、管理局机关中层干部、市劳教所副所级领导及中层正职;对湖州监狱中层干部的任免进行审批;会同市委组织部对湖州监狱、市劳教所的市管干部进行考察;协助县区对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察、监督、管理。
  13、严格干部任免程序。局管干部的选拔任用,由局政治部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经局党委审定后,严格按规定条件、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拟任人选由局政治部组织考察后,报请局党委讨论决定任命。
  14、优化干部结构。从本局实际出发,按照合理搭配、优势互补的原则,逐步使干部队伍在知识、年龄上形成科学的梯次结构。注重培养后备干部,着力培养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工作有实绩、群众有公认、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各级后备干部行列。
  
六、致力于开拓创新,努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15、理清工作思路。局领导班子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和衷共济谋发展,和谐团结树形象”的工作主题,锐意进取,创新破难,恪尽职守,奋发有为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不断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工作中要坚持一个宗旨:关注民生,贴近百姓;突出一个主题:维护稳定,促进和谐;贯穿一条主线:依法行政,服务发展;把握一个重心:强化基层,巩固基础;强化一种意识:开拓创新,奋力进取。努力理思路找出路,多作为求地位,激活力增动力,扎扎实实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
  16、注重突出重点。着力深化法制宣传,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创新普法模式,做到贴近实践、贴近公众、贴近发展,力求实现法制宣传“零距离”。大力优化法律服务,不断整合资源,加强引导,规范管理,力求做到法律服务“零障碍”。全力强化法律保障,立足狠抓每一天,死抠每一分,力求争取矛盾纠纷“零冲突”。为建设平安湖州和法治湖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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