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文件要求,市司法局牵头开展相关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拟废止5件,拟修改3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2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书面邮寄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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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向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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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司法局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