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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调研组来湖州调研应诉复议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14信息来源:应诉处、长兴县司法局字体:【

  7月11日至12日,省司法厅应诉协调处处长吴伟一行来湖州调研指导应诉复议工作,湖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方海明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走访了湖州市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中心、长兴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地,详细了解湖州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情况。市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处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会。

  吴伟对湖州市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就着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落实行政案件败诉报告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等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他指出,湖州市创新实施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诉源治理取得预期效果,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突出。


  针对下一步工作, 吴伟强调,一是压实行政应诉主体责任。明确行政机关应诉职责,规范应诉工作流程,积极落实行政诉讼败诉报告、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负责人“应出庭、尽出庭”,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要进一步发挥“头雁”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主要领导出庭应诉,注重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二是提高争议联动化解能力。深化府院协作、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争议化解合力。积极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运行,选优配强专业调解员队伍,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三是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通过宣传、引导等多种方式提高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收案量比,在复议阶段化解行政争议,让行政复议真正成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从而实现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