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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司法局“三点三化” 深入推进 法治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2023-03-16信息来源:安吉县司法局字体:【

  近年来,安吉县司法局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抓手,巧做民主法治与基层自治、群众需求和社会有序的结合文章,通过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锁定落脚点,基层法治不断走向深入,法治乡村建设成效显著,走在全市前列。截至目前,全县共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95个。

  一是以基层自治为切入点,推进基层管理法治化。围绕“五民主三公开”要求,依法保障和落实村民基本权益,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修订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面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建立《婚丧喜庆俭办十八条规定》、道德银行等规定。推广“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睦”等做法,注重家风家教传承滋养,浓厚乡村崇德向善氛围。指导村级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运行边界。推动建立“两山议事会”“祠堂议事会”等村民议事组织,推进民主协商。

  二是以群众需求为着力点,推进法治供给多样化。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217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清单。推进法律援助“减证便民”,变证明制为承诺制,实现申请快捷化、审查简便化。实施法律援助“首办责任制”“村(社区)代办制”等便民举措,今年以来,已完成办理234件、村(社区)代办13件。推动全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审查等服务。推广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办,即时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公证等服务,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智慧均等。

  三是以社会有序为落脚点,推进纠纷化解多元化。整合资源,矛盾纠纷层级化解,建立县乡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落实村(居)“三三制”。创新纠纷化解形式,实行“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的包案调处制,采取村民议事等方式,将热心公益、处事公道的人员纳入村调委会,依靠道德约束力、舆论影响力和情感感染力,将矛盾就地化解,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深化诉源治理,拓展纠纷化解渠道,全面推广“掌上矛调”“解纷码”应用程序,便捷纠纷化解。今年以来,已化解矛盾纠纷103余起,其中线上化解纠纷1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