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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23X/2023-00003 成文日期:   2023-0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湖州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15:38:3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湖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全文公开,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www.huzhou.gov.cn)市司法局栏目和湖州市司法局门户网(sfj.hu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邮编:313000,电话:0572-2398988,传真:0572-239899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湖州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率,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2022年,累计收到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公开发布信息均由平台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对外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单留存管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专栏,加强专栏内容维护,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以各类传媒为载体,健全信息联动发布机制,运用好“湖州普法-懂点法”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和信息传播范围。2022年,“湖州普法-懂点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72条,订阅99387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考核倒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优秀处室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坚持系统推进,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活泼公开形式,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提高图文解读比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意识有待强化。部分政务公开栏目在主动公开、及时公开、规范公开意识方面还有待加强。二是数字化公开有待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的功能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精准度有待提升。三是解读形式有待丰富。大部分政务公开内容还停留在文字形式,政策解读方式还不够新颖,宣传效果还不够明显。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办将从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增强做好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强化数字化公开理念,细化政府信息颗粒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度。三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效。统筹运用传统和新媒体平台,搭建集政策发布解读、热点问题回应、方便群众办事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宣传阵地,提升法治湖州的可见度、覆盖面与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市司法局没有其他需要特别报告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

                            

     湖州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