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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司法局“三转变”初构社区矫正社会帮扶系统
发布时间:2022-11-25信息来源:长兴县司法局字体:【

   长兴县司法局坚持社区矫正专群结合方式,注重运用社会力量,创新推出“一主导,四协同”(即政府主导、亲友协同、村居协同、社团协同、志愿协同)矫正帮扶机制,不断构建和完善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

   一是协同多元主体,开创共管局面。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17个部门、组织,依法成立县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多种主体协同共治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广泛覆盖奠定力量基础。服务基地、教育基地、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服务等全面下行辐射,全县16个乡镇(街道)全部分设下辖矫正委员会和“亲亲家园”,初步显现了“政、企、民、学”四方共建共帮格局。

   二是打破资源壁垒,组建帮教联盟。“零化整”,聚集资源共提升。组建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联盟,聚合联盟成员各自掌握的师资人脉、活动场地、就业岗位等资源,通过交叉共享发挥“乘积”效能。“量化质”,转型升级树品牌。通过问卷调查和调研实践,具象社会力量参与矫正工作涵义,打造矫正社会化全省地域亮点,相关做法被《司法所工作》《中新网》等媒体宣传报道。“约化规”,资源上交促发展。县级矫正机构按需分配司法所、社工组织、村居委、志愿者帮教队伍的资源、管理权限,确保各参与力量统一平衡发展。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提升帮教效果。制定下发文件,统一社会力量参与标准,明确“入口、出口”基本要求,打开规范考核切入口。县级矫正机构组建专班不定时、不定点抽检活动现场;要求第三方(社工组织、亲属、村居委等)介入开展的社区矫正帮教活动必须由县级矫正机构或下辖司法所全程现场督查。每季度召开社工组织例会、亲属亲友课后回访座谈会,定期讨论、汇总日常帮教中的短缺点、遗漏点、闪光点和创新点,促进全县矫正社会化工作“知识库” “点子库” “经验库”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