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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23X/2022-00004 成文日期: 2022-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湖州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14:09

根据《2021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2022年工作思路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湖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总体情况(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www.huzhou.gov.cn)市司法局栏目和湖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hu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湖州市金盖山664号楼1405办公室,邮编:313000,电话:0572-2398988,传真:0572-239899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门户网、局微信公众号“湖州普法—懂点法”等渠道,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一)压实政务公开责任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制定完善《湖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全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2次。制定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分解落实到各室和属单位,建立每月在局务会上分析工作开展情况机制,并将政务公开纳入局机关(属单位)和县区司法局年度考核及时将季度测评反馈问题分解到相关室和属单位严格落实整改形成政务公开人人有责任的齐抓共管局面。

(二)建好政务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门户网站、湖州普法-懂点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不断政务公开范围。打造全省首个公共法律服务机积分制管理评价体系“法务智联”,及时补充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公开事项精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质效

(三)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定期更新、公开司法行政机构简介、机构设置、各处室主要职责、联系电话、办事指南等及时公开各种新出台的文件、权责清单及最新政务动态。加强主动回应栏目建设,发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执法资格考试等信息。2021年,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492条,通过“湖州普法—懂点法”微信号发布信息433条。

(四)加强重点决策公开。审核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4次,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公布市政府及市级部门重大行政决策202评估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67件,其中废止7件;审查市本级审核各类文件、合同、个案、议题等122件,其中登记备案审查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81件,没有被纠正的情形

(五)依法答复依申请公开。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其中自然人提出申请1件,商业企业提出申请1件。均由办公室依据申请人申请内容,按规定予以办理后,交由政府法律事务处审核后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六)抓好公开督促整改。严格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在政务协同平台(OA)的发文流程,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增设“公开”“不公开”“依申请公开”选项,制发文件落实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并督促起草处室按“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同步审签。根据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情况,立即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仔细研究,组织相关处室找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安排专人按照整改时限,全力以赴抓好整改提升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 政府信息公开总量偏少;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等,需要进一步改进提升。2022年,市司法局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认识,积极主动作为,一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及要求,加大检查和督促考核力度,按照年初下达目标进行分解,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每月核查,补缺补差,及时更新。三是进一步创新形式,做到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服务更加优质,重点更加突出,努力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

湖州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