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及《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湖财预执〔2018〕155号)、《湖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湖财预执〔2020〕219号)等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具体内容:
1、湖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年度计划总金额约600万元。
2、定期存款期限包括3个月、半年期、1年期、提前用款(活期)。
3、公款存放项目服务期限:1年。
4、本次招标将确定资金存放合作银行1家。
二、银行服务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2、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
3、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每月每10个工作日银行回单送达一次;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每月对账单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送达;上门取账户年检资料。
4、依法为甲方的账户信息保密。
5、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三、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州市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责任;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2、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湖州市人民路398号2号楼2楼)。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在湖州市中心城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8、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
9、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5月28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湖州市人民路398号2号楼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5月28日上午9:30时在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湖州市人民路398号2号楼2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湖州市司法局(http://sfj.huzhou.gov.cn/)
九、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陆 电话:0572-2751688
地址:湖州市湖州市人民路398号2号楼2楼
招标人:湖州市司法局
联系人: 蔡先生 电话:0572-2398988
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
十、投标质疑时间:
1、投标银行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银行对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湖州市湖州市人民路398号2号楼2楼,联系人:陆丹婷,联系电话:0572-275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