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经各区县司法局、南太湖新区分局组织申报,市司法局实地考评,决定命名吴兴区司法局埭溪司法所等15个司法所为市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具体名单附后)。希望被命名的单位要珍惜荣誉,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以争创“枫桥式”司法所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各区县司法局、南太湖新区分局要充分认识和把握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新目标、新要求、新任务,遵循“党建示范引领、人民立场坚定、体制机制顺畅、队伍建设过硬、工作实绩显著、基础保障有力”的原则,着力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层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司法所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发挥司法所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火墙”、教育改造特殊人群“主阵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助推器”、服务基层人民群众“法超市”的功能作用,努力为法治湖州、平安湖州建设夯实基础,为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2020年市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名单
湖州市司法局
2021年1月31日
附件
2020年市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名单
吴兴区(3个)
吴兴区司法局埭溪司法所
吴兴区司法局飞英司法所
吴兴区司法局妙西司法所
南浔区(4个)
南浔区司法局南浔司法所
南浔区司法局练市司法所
南浔区司法局和孚司法所
南浔区司法局善琏司法所
德清县(3个)
德清县司法局阜溪司法所
德清县司法局钟管司法所
德清县司法局武康司法所
长兴县(2个)
长兴县司法局画溪司法所
长兴县司法局小浦司法所
安吉县(2个)
安吉县司法局天荒坪司法所
安吉县司法局上墅司法所
南太湖新区(1个)
湖州市司法局南太湖新区分局凤凰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