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潜瓷工贸有限公司为湖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下属公司,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州市潜瓷工贸有限公司计划招工作人员2名,其中行政事务辅助人员1名(男性,专业不限),后勤辅助人员1名(财务会计类专业,男女不限,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相关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专业要求(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财务信息管理、审计、审计实务、会计与审计、会计信息管理)。
4.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5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各类处分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南太湖新区三天门路699号湖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102室。
3.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经历要求需提供社保证明。
(二)组织遴选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即盖有主管部门公章的报名表)。
2.邀请外单位人员组成考官面试小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具备体检资质。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确认后,可在报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有由高到底递补。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湖州市司法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五、其他
1.报名人员应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资料,报名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获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对招聘公告的相关事宜需要咨询的,可电话咨询2526010。
六、本公告由湖州市潜瓷工贸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湖州市潜瓷工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州市潜瓷工贸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