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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司法局奏响“三重奏”构建 “入驻式”执法监督机制
发布时间:2021-10-15信息来源:长兴县司法局字体:【

    长兴县司法局不断深化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通过重塑制度体系、重视堵点疏通、重造防控流程,探索构建“入驻式”执法监督机制,执法监督效能得到大幅提升。

    一、重塑制度体系,突破执法监督瓶颈。一是打破监督“形式化”。依照执法任务轻重、行政争议发案量、败诉风险等标准,制发“入驻式”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已对14家驻点单位开展“体检式”监督检查,全县执法单位行政复议发案量较同比下降36.8%、行政诉讼败诉率同比下降33.7%,部分执法单位实现行政争议“零发案”。二是打破力量“单一化”。建立监督指导小组,抽调重点执法部门专职法制员和业务骨干组建执法专家团队,抽调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组建法务专家团,抽调县政府特邀执法监督员组建社会监督团队。三是打破情绪“对立化”。积极引导执法单位由“要查我”转变为“我要查”,今年多家执法单位主动与县司法局对接入驻工作,执法单位靠前履行被监督义务。

    二、重视堵点疏通,夯实执法监督基础。一是聚焦风险防控。构建“三三三”防控体系:建立高、中、低“三级风险评估”,查找工作制度、执法流程、岗位职责“三类风险点”,构筑人员自查、部门抽查和县司法局、县检察院联合督查“三道防线”。截至目前,已梳理风险点965项,其中高风险96项、中风险253项、低风险616项。二是聚焦执法程序。通过实地查看、网络检索、查阅案卷、谈话询问等方式,建立贯穿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送达、执行等全过程的执法“流程图”,并同步记录、留痕。三是聚焦案件评查。对驻点单位随机抽查一定比例的执法案卷,重点检查案卷是否完整、执法流程是否规范等。截至目前,已抽查执法案卷1164卷,抽查比率51%、合格率91.5%,发现共性问题5大类。

    三、重造防控流程,保障执法监督长效。一是增强实操能力。梳理常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共416部、权力事项1623项、常见问题859条,编制《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手册》、《执法工作手册》和《执法常见问题解答》,为执法人员提供日常执法实用工具。二是注重整改提升。执法监督结果以评查报告形式上报县领导,执法单位对轻微不当问题即时整改、对需引起重视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县领导督办。今年以来已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10份、《执法监督通知书》4份、整改完成率100%。三是推动常态管理。将“入驻式”执法监督纳入法治政府年度考核,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入驻式”执法监督全覆盖。对已“入驻”单位,紧跟省市“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步调,适时“回头看”,更新权责清单、梳理动态问题,不断巩固深化监督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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