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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司法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18信息来源:湖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字体:【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一)机构职责情况。因涉及的文件为涉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该信息不予公开。

(二)权责事项清单。根据权责清单制度,公开执法监管类权责事项共27项,目录如下:

序号

权责事项

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2

律师执业审核

3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审核登记

4

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

5

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

6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

7

律师事务所变更备案初审

8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登记

9

直属公证机构及负责人的年度考核

10

公证机构的办公场所变更、负责人产生及变更备案

11

法律职业资格备案

12

法律服务机构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处罚

13

法律援助人员发生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行为的处罚

14

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违反法律程序办理变更,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处罚  

15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行为的处罚

16

基层法律服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生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等行为的处罚  

17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发生私自出具公证书的,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等行为的处罚

18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19

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情形的处罚

20

对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人员的处罚

21

对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向其行贿,提供虚假证据或材料,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泄露国家秘密等行为,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处罚

22

对内地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未经核准,擅自聘用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香港、澳门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活动不实行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费用,对香港、澳门法律顾问的违法行为负有管理失查责任等行为的处罚  

23

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及公证协会的监督

24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协会的监督

25

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

26

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及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的监督

27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

公开网址:

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matter/list/showadmins.do?webId=48

(三)主要执法监管依据。

1.综合类:《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2.律师类:《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

3.公证类:《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等。

4.司法鉴定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

5.法律援助类:《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等。

6.司法考试类:《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国家司法考试应试人员考场违纪行为处理程序》等。

7.基层法律服务类:《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

(四)执法机构和人员情况。执法监管工作主要由律师工作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组织教育处(司法考试处)按照各自职责分别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不含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人员(执法证持有人员)共206人、持证率95.4%,其中市本级48人、持证率100%。市司法局法制审核人员6名,占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12.5%。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律师行业教育整顿活动,5月至6月,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深入排查问题、严肃整顿查处、切实整改提高、有效总结提升五个阶段,排查整改律师行业和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组织警示教育(培训)69场次,参加律师70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81人次,663名律师参加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考试。开展公证行业集中警示教育,4月上旬至9月下旬,组织公证员学习司法部公布的“六类”典型案例,发现和解决执业活动风险点、内部管理异常点、影响公证质量不足点7个,提高公证员依法办证、审慎办证的自觉性。开展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清理整顿4月上旬至5月下旬,对司法鉴定行业进行全面核查和清理整顿,对照准入监管、质量监管、执业监管31条,发现和解决问题隐患8个,其中,对商检湖州分所1名“挂名”鉴定人,上报省司法厅其注销执业登记建立司法鉴定执业分类管理目录以及执业范围承诺措施,规范执业活动。开展涉保司法鉴定专项整治,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围绕近5年来办理的相关案件是否涉“司法黄牛”进行评查,对原浙北鉴定所2件不合格涉保鉴定案卷报省厅处理完善鉴定机构岗位管理、鉴定回避、通知对方到场、视频监控管理等各项制度。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撤并整合,经重组后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所17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51人,注销19人,将4家法律服务所撤并成1家法律服务所。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抽查律所4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8家,对2019年度各区县局已办结的投诉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安吉县局倒查律师办结案件140件,发现各类问题20余个;吴兴区局抽查26名律师和1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约谈5人;南浔区局抽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80份业务案卷,电话回访10名当事人。实施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7月上旬至9月中旬,在抽查公证机构执业情况的同时,对2014年至2017年全市办理涉及房产处分的委托、财产约定、承诺、声明书公证5434件案卷进行自查,集中抽查60件,未发现违规办证或不当行为,但存在个别案卷申请表填写不规范等细节上的瑕疵和疏漏,个别继承公证案件核实记录不够完整等问题,均督促责任单位予以整改。实施司法鉴定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8月15日至9月15日,邀请省鉴定协会2名专家参,对三院鉴定所、商检湖州分所抽查队伍建设管理、业务管理、内部事务管理、监督管理、案卷质量等内容进行抽查,发现和解决司法鉴定案卷质量瑕疵等方面的问题6个,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要求。

(三)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5件,予以许可5件。2019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0件。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行政处罚总数为2件,同比上年度下降50%;罚没总额11.397万元,同比上年度增长128%。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占行政处罚总数的50%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表一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实施总体情况

许可种类

听  证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受理数

申请数

许可数

不予许可数

撤销许可数

总数

行政许可

特许

认可

核准

登记

法律法规设定的其他许可

法定

听证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听证程序

总数

审核情况

听证告知

当事人放弃听证

组织听证

审核通过

审核不通过

市本级

5

5

5

0

0

5

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区  县





















合  计

5

5

5

0

0

5

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实施总体情况“许可数”应当与许可类别“总数”相符。

      3.听证程序“法定听证”“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表二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处罚种类

罚没金额(万元)

听  证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案件

总数

警告

罚款

没收

违法

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许可证照

吊销许可证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法定

听证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听证程序

总数

审核情况

听证告知

当事人放弃听证

组织听证

审核通过

审核不通过

市本级

2

0

0

1

0

1

0

0

0

0

11.397

0

0

0

0

0

2

2

0

区  县




















合  计

2

0

0

1

0

1

0

0

0

0

11.397

0

0

0

0

0

2

2

0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听证程序“法定听证”“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3.单处一个种类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种类;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件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种类。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表三

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

听  证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总数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

扣押

冻结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定

听证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听证程序

总数

审核情况

总数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

拍卖、变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行政强制执法

听证告知

当事人放弃听证

组织听证

审核通过

审核不通过

件数

金额(万元)

市本级
























区  县
























合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听证程序“法定听证”“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统计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执法行为

听证组织实施情况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行政收费(件)

行政征税

(件)

其他征收(件)

征收金额(万元)

总数

涉及金额(万元)

总数

涉及金额(万元)

总数

涉及金额(万元)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执法行为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执法行为

市本级

























区  县

























合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