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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三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在德清阜溪司法所举行
发布时间:2021-01-11信息来源:市局促进处、德清县司法局字体:【

   1月8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三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在德清阜溪司法所举行。其间,实地调研考察了德清县人民调解员协会、“德清嫂”调解工作室及阜溪街道“老王”调解工作室。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金晓星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听取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后,金晓星对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主导优势,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在服务企业解忧纾困、在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对于下一步工作他强调:一是要充分发挥民间调解的角色优势,努力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上有更大作为。人民调解员协会,是党委、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要讲政治、顾大局、扬优势,主动面向一线群众,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心,充分发挥引领聚合、服务管理作用,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强矛盾纠纷调处联动,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配合机制,要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覆盖广泛、植根基层、贴近群众的网络优势和便民优势,依法调解、及时高效地化解矛盾。二是要充分发挥专群结合的构成优势,努力在推动工作创新破难上有更好的成效。人民调解在法治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中均处于基础性地位,发挥着关键性作用。要善于引导和发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吸纳更多不同层面、不同行业的人民调解组织,形成调解工作合力。要加强对舆情的综合分析研判,对各种不稳定因素发展变化趋势预测,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要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定纷止争。三是要充分发挥凝心聚力的平台优势,努力在推进人民调解员建设上有更强的担当。社会矛盾纠纷将日趋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要求人民调解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协会要引导调解员锻炼“加、减、乘、除”四种本领。“加”就是要自身加压,勤奋学习。“减”就是要勤于工作,化争议于萌芽。“乘”就是要创新思维,发挥乘数效应。“除”就是要消除私心,以公正的心境处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调解中都感受到正义的力量、司法的温度、为民的情怀。

   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等2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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