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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司法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25信息来源:湖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字体:【

 

  目录

  一、湖州市司法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二、湖州市司法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湖州市司法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九) 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湖州市司法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日常事务,承办依法治市规划建议、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有关计划,以及有关政策和制度。

  3.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建议。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以及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起草和审核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5.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答复,立法后评估工作,协调各级各部门在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6.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并提出建议。指导、监督市政府部门、区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

  7.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组织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司法所建设。

  8.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监督、指导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管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10.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配置。监督、指导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12.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负责、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区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4.负责、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司法局(本级)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湖州市司法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湖州市司法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湖州市司法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782.23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37.48万元,增长157.59%。主要原因是:(1)因人员增加和基本支出有关标准调整,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金额比上年有所增加;(2)因原下属单位湖州监狱机构改革人员转录,2019年代为发放年终福利;(3)由于监狱撤销,根据市政府部署安排,新增的93名湖州三天门茶厂职工(退休人员)安置及日常管理经费50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712.1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687.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87.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5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5万元,占收入合计0.4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50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6.29万元,占82.75%;项目支出950.07万元,占17.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57.2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32.74万元,增长158.81%。主要原因是:(1)因人员增加和基本支出有关标准调整,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金额比上年有所增加;(2)因原下属单位湖州监狱机构改革人员转录,2019年代为发放年终福利;(3)由于监狱撤销,根据市政府部署安排,新增的93名湖州三天门茶厂职工(退休人员)安置及日常管理经费50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1.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30.91万元,增长154.89%。主要原因是:(1)因人员增加和基本支出有关标准调整,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金额比上年有所增加;(2)因原下属单位湖州监狱机构改革人员转录,2019年代为发放年终福利;(3)由于监狱撤销,根据市政府部署安排,新增的93名湖州三天门茶厂职工(退休人员)安置及日常管理经费50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1.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4852.93万元,占88.54%;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4.71万元,占8.66%;卫生健康(类)支出153.72万元,占2.8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31.24万元,调整预算5757.23万元,支出决算为5481.36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2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实际支出增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23.30万元,调整预算3927.87万元,支出决算为3927.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实际支出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78.00万元,追加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7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略有结余。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135.00万元,调整预算16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47万 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略有结余,机构改革划转30万。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5.00万元,追加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略有结余。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78.00万元,追加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7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略有结余。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追加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略有结余。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4.90万元,调整预算753.90万元,支出决算为551.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3.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中部分金额用于省司法厅“统采分签”分期付款,结转下半年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43.28万元,追加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32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1.18万元,追加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4.48万元,追加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无变化。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7.10万元,追加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56.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92.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3.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连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42万元,调整预算31.42万元,支出决算为19.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3.05%,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占29.53%,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37万元,下降5.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9万元,占36.8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64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7万元,占33.67%,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2.27万元,增长51.60%,主要原因是接待外省市司法行政部门调研、考察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7.05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98%。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 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 07%。主要用于保障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经费。2019年度,本级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37万元,支出决算为6.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4.3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以及县区基层单位来局指导、调研、交流、办事的接待支出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累计58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以及县区基层单位来局指导、调研、交流、办事的接待支出。接待580人次,8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湖州市司法局组织对2019年度1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3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经费”“?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经费”“?法律援助专项经费”?项目委托“北京立瑞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经费”?建议项目单位在工作完成后及时统计工作效益情况,以便后续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并且对项目工作内容进行有效调整以取得更好的效益;二是“?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建议删除产出数量指标中“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值班”和产出质量指标中“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值班”;建议删除产出成本指标“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购买12348热线服务”、“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值班”。

  本部门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详见附表。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业务装备经费”部分项目跨年度,个别项目省厅未开始实施,影响了预算执行率。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跟进信息化建设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提高预算执行率。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没有财政评价项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83万元,增长11.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5.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0.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湖州市司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机构改革情况简述

  根据《湖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原市司法局和原市法制办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挂市行政复议局牌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新组建的市司法局2019年1月正式运行,现领导班子成员8名,局机关下设13个处室以及机关党委,核定专编42个,现在编公务员50人、工勤6人。直属单位3个,市戒毒所为副处级机关单位,核定专编90个,现在编民警99人、工勤1人;华信公证处、湖州仲裁委秘书处2个均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分别为10个、4个,在编分别为9人、3人。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1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指各地司法系统举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所需的支出,包括报名组织费、命题费、题库案例库建设费、试卷印刷费、阅卷费、计算机化考试服务费、考场租 赁费、考试信息化运行维护费等。

    12.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注:本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万元,支出为0万元,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仅列出空表。

附件下载:

2019年市司法局决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湖州市司法局(本级)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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