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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局直属单位2020年度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9信息来源:湖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字体:【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度工作考评细则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责任处室

综合工作33

 

1

队伍建设

5

领导班子团结有战斗力,群众满意率(含比较满意率)低于95%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未制定、实施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扣1分。未达到年度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创建比例要求的,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队伍整顿年活动的在2分内酌情扣分。

平时掌握及相关材料报送和年底测评

政治部

2

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效能建设

5

未完成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的扣2分,未及时上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扣1分。作风效能建设按市局2020年警务督察工作方案检查结果折算计分,以扣完5分为止。

平时掌握相关材料和警务督察相结合

3

依法行政工作

5

根据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情况,未依法办理强戒人员奖惩、诊断评估、所外就医、外出探视、出所就诊、戒毒人员奖励性外出探视的审批环节、履职过程、上报备案不规范或不落实的,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平时掌握和检查相结合

政法处

4

调研信息工作

5

信息工作按《湖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执行,按完成信息考核指标分的比例折算计分。未按要求完成调研文章3篇得2分,每少一篇扣0.7分。

按信息考核通报

办公室

政法处

5

信访投诉件和“12345政府阳光热线交办事项

5

未按要求及时办理市局转办的信访投诉件的,每件扣2分。未按要求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的,每起扣1分。“12345政府阳光热线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每起扣1分。

平时掌握和有关通报

6

做好信访维稳、舆情处置、所务公开、网络安全、保密、档案、垃圾分类等工作

5

舆情处置失当引发重大舆情事件的,扣1分;所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引起不良后果的,扣1分。垃圾分类、保密检查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项扣1分。

平时掌握及相关报送材料

办公室

普治处

7

执行市局有关监所管理规定情况

3

未按市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戒毒所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规定的,未落实每例扣0.5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平时掌握及相关报送材料

各相关处室

三大安全指标30

8

监管安全

10

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被市委、市政府、省厅、省局通报批评的,每起扣10分。发生戒毒人员脱逃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发生戒毒人员非正常死亡的,每人扣3分;因民警违法、严重失职或管理教育不到位,致使戒毒人员非正常死亡的,每人扣5分;非正常死亡率超过0.1‰,每人次加扣2分。所内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和流行、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每起扣10分。上述情况发生瞒报漏报的,加扣2分(加扣分在总分中扣减)。

有关通报及数据资料

戒矫处

9

生产安全

10

发生因工死亡事故的,每人扣5分;重伤事故每人次扣3分;因工轻伤人数超出人员总数的0.5‰的,每人扣1分。发生轻微火灾事故的,每起扣3分。发生严重火灾事故的,每起扣5分。

有关通报及数据资料

戒矫处

10

队伍安全

10

当年发生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10分;受警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或负领导责任辞职、免职的,每人次扣5分。当年发生民警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每人次扣5分;受警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的,每人次扣3分。违法犯罪率超过民警总数2‰的,每人次加扣1分。当年发生失泄密事件的,每起扣3分。

有关通报及数据资料

政治部

重点业务工作20

11

所政管理

5

根据有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具体规定,省厅、省局检查书面通报问题的,每起扣0.1分;省厅、省局检查(含视频)时反馈的问题未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被再次指出同类问题的,每起加扣0.1分;市局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每起扣0.1分,同类问题再次发现的加扣0.1分。心理健康筛查率未达到90%,4;筛查出有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干预率未到85%,4分。未健全完善在所人员举报涉毒违法犯罪奖励机制等工作机制的,扣3

查看相关资料平时检查掌握,省局检查、督察通报及情况反馈材料等

戒矫处

12

教育戒治

5

13

戒毒医疗

5

14

生活卫生

5

年度重点工作15

15

大力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

4

未制定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活动部署不到位的,扣1分;出现或发生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案(事)件的,每起扣1分;未按要求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剖析原因、明确措施、抓好整改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问题清单整改不到位,验收阶段问题较多的,扣2分;案卷评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扣1分;未开展评估评价活动成效,建立科学管用的制度成果的,扣1分。

平时检查掌握、年终全面检查

各专项组

年度重点工作

16

助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5

加快启动改扩建工程暨病残专区建设,按不少于总床位数20%设立病残吸毒人员收治收戒专区,做到应收尽收、应戒尽戒。因贯彻上级指示要求不到位等自身原因导致影响工程建设的,扣5分;收治率未达到要求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

平时检查掌握、年终全面检查

戒矫处

17

开展规范文明科学星级戒毒所创建工作

6

开展规范文明科学星级戒毒所创建工作不力的,或经省厅考核未达到申报星级标准的,扣5分;在实施和运用VR虚拟现实矫治评估系统、重复颈颅磁、在线教育平台等科技手段开展科学戒毒不到位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未推进落实戒毒人员在线教育平台建设项目扣2分;未推进实施康复训练升级版项目扣2分;未实施营养配餐项目扣2分。

平时检查掌握、年终全面检查

戒矫处

疫情防控工作    2

18

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战

2

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发生干警、戒毒人员感染新冠肺炎的,扣0.5分;加强地方联防联控,未做好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扣0.5分;未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的,扣0.5分;未落实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措施每周一报统计报备制度的,扣0.5

平时检查掌握、有关通报

戒矫处

工作性     加分        5

戒毒工作

5

戒毒工作案例司法部、省厅、省局录用的,每篇加0.30.20.1 (同一案例多处录用只取最高分)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排查报送、经办案部门认定有效线索的,经市局核准后每条加0.5分。

戒矫处

加分项      10

1.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每项加3分;获省厅或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奖励的每项加2分;获得市局及市级部门奖励的每项加1分。2.获集体一、二、三等功的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称号的,每次加3分。3.局立项的创新项目有计划、有推进、有成效,获市局评定一等奖加1分,获评省厅创新推进奖加2分(同个项目只加1次),上述加分以8分为限。4.鼓励干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增加1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加0.5分,以2分为限。

说明:1.扣分时,每个项目的分数均以扣完为限,不实行倒扣分,另有说明的除外。2.发生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全国全省全市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安保期间,戒毒工作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的;去省进京非法信访等情况的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


市属公证处2020年度工作考评细则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责任处室

队伍建设10

1

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大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积极拓展基层站所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

4

未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扣2分。作风效能建设按市局2020年正风肃纪督查方案检查结果折算计分,以扣完5分为止。

政治部

2

基层党组织活动正常,战斗力强,扎实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2

党组织干部配备不齐全的扣0.5分;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不落实的扣1.5分。未建成标准化党支部的扣2分。

3

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开展公证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公证业务知识、技能学习、培训。

2

全年集中学习少于12天的扣1分,其他未能开展的酌情扣分。

4

集体团结有战斗力,群众对领导满意率(含比较满意率)在95%以上。

2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

疫情防控工作1

5

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战

1

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发生干部职工感染新冠肺炎的,扣1分、

办公室

依法公证10

6

大力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

3

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中,出现或发生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案(事)件的,每起扣1分;对本单位未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剖析原因、明确措施、抓好整改的扣1分;问题清单整改不到位,验收阶段问题较多的,扣1分;案卷评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扣1分。

各专项组

7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严格依法公证,落实公证处主任负责制,做到依法公证;每半年度至少向市局汇报一次工作。

3

未落实公证处主任负责制度,对依法公证工作不研究的扣1 ,公证工作年度无计划的扣1,未定期向市局报告公证工作情况的每少一次扣1分。

政法处  

公法处

8

落实公证岗位责任制,公证行为合法、规范

4

不落实公证岗位责任制的扣1分;公证行为不符合规定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在双随机抽查中,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25分。

业务工作55

9

加强公证质量管理

15

未落实公证质量自查、监督、控制、审查、纠错及重大、复杂公证事项集体讨论等相关制度、机制的,扣2分;因存在质量问题,法院对公证的不予采信率高于万分之一的,扣2分;因监管不力或质量问题,发生公证重大负面舆情的,扣5分;在上级开展公证质量评查中被通报存在问题案卷、或涉台公证文书瑕疵案卷的,每件扣1.5分;发现公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处理不及时的,每件扣1.5分;案卷归档不及时、装订不规范、不完整的,每件扣1分;未按要求落实水印纸保管措施的,扣2分。

公法处

10

严格内部建设管理

12

未组织开展公证行业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扣3分;未落实全员学习教育、组织自查排摸、建立自查清单和落实整改措施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2分。未建立完善与公证机构改革合并相适应的发展规划、内部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的,扣5分。执行公证处年检和公证员注册、执业变更制度不严格,未如实填写、及时审查上报年检注册和公证员注册制度、执业变更材料的,每次扣2分;未按规定呈报处置重大事项的,每起扣1分。

公法处

11

拓展公证业务领域

12

未能有效拓展公证业务领域,业务收费同比每下降1个百分点(同比数为2020年合并后公证处收费总额与2019年两个公证处收费总额),扣1分;未有效落实公证员在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点服务、接洽业务、岗位责任的,每项扣2分;未开展网上咨询和申请办理公证的,扣3分,未及时应答、及时办理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公法处

12

提高公证服务水平

12

未按要求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扣2分;未按部署要求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扣3分,创建未取得成效的,扣1分。对信访、投诉案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或答复意见被上级部门纠正的,每起扣2分;对“12345政府阳光热线交办单未按规定、时限等要求办理,导致群众对结果不满意的,每起扣2分;信访、投诉案件查处台帐不健全的,每起扣1分。

公法处

13

落实基础性工作

4

未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和工作材料的,每次扣2分;按要求完成省、市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公法处

综合工作24

14

完成市局下达的调研工作任务

5

未完成市局年度调研任务扣1分。未完成论文、调研文章或者案例分析任务的,每人扣1分。

政法处

15

完成市局下达的信息工作任务

3

信息工作按《湖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执行,按完成信息考核指标分的比例折算计分。

办公室

16

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

未按规定上报重大事项或敏感案件的每起扣2分。

政治部

17

严格财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管理。

6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审批制度,未落实的扣1分;严格扩大收费标准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及时入帐,未落实的扣1分;规范事业发展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未落实的扣1分;加强对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未落实的扣1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

办公室

18

严格执行绩效工资

5

执行绩效工资不到位扣5分。

政治部

19

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2

垃圾分类、保密检查被上级通报批评,每项扣1分。

办公室

工作性 加分    5

20

公证工作

5

在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工作中,具有创新价值,在全省具有推广意义的,每项加0.5分;公证业务收费同比每增长1个百分点(同比数为2020年合并后公证处收费总额与2019年两个公证处收费总额),加0.05分。

公法处

加分项  10

1.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每项加3分;获省厅或市委、市政府奖励的每项加2分;获得市局及市级部门奖励的每项加1分。2.获集体一、二、三等功的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3.局立项的创新项目有计划、有推进、有成效,获市局评定一等奖加1分,获评省厅创新推进奖加2分(同个项目只加1次),以上加分以8分为限。4.鼓励在职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增加1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加0.5分,以2分为限。

说明:1.扣分时,每个子项目的分数均以扣完为限,不实行倒扣分。2.本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出具假证、错证,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


湖州仲裁委秘书处2020年度工作考评细则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责任处室

队伍

建设

10

1

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大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5

未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扣2分。作风效能建设按市局2020年正风肃纪督查方案检查结果折算计分,以扣完5分为止。

政治部

2

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开展仲裁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仲裁业务知识、技能学习、培训。

5

全年集中学习少于12天的扣1分,其他未能开展的酌情扣分。

疫情防控工作  1

3

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战

1

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发生干部职工感染新冠肺炎的,扣1分。

办公室 

依法  仲裁  15

4

大力开展执法司法局规范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

3

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中,出现或发生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案(事)件的,每起扣1分;对本单位未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剖析原因、明确措施、抓好整改的扣1分;问题清单整改不到位,验收阶段问题较多的,扣1分;案卷评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扣1分。

各专项组

5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严格依法仲裁,落实仲裁委秘书长负责制,做到依法仲裁,每半年度至少向市局汇报一次工作

4

未落实仲裁委秘书长负责制度,对依法仲裁工作不研究的扣2 ,仲裁工作年度无计划的扣1,未定期向市局报告仲裁工作情况的每少一次扣2分。

政法处  公法处

6

落实仲裁秘书岗位责任制,仲裁案件程序合法、规范

8

不落实仲裁秘书岗位责任制的扣2分;仲裁案件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在抽查中,每发现一个问题,扣2分。

业务工作50

7

认真核查上市企业要求开具合规证明工作

10

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未实现为当事人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的,发现一起扣2分。

公法处

8

抓好仲裁案件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15

因存在质量问题,法院对仲裁裁决被裁定撤销比例超出1%的,扣5分;在仲裁案件检查中发现仲裁案件存在重大问题(瑕疵)的,每件扣5分;未建立落实重大、复杂仲裁案件集体讨论等相关制度、机制的,扣3分;案卷归档不及时、装订不规范、不完整的,每件扣2分。

9

依法依规、按程序、及时办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提高仲裁公信力

15

对信访、投诉案件不按规定办理或敷衍、拖延办理的,每起扣4分;被上级部门督办的,每起扣4分;未及时反馈办理意见的,每起扣2分;答复意见被上级部门纠正的,每起扣2 分。信访、投诉案件查处台帐不健全的每起扣1分。对“12345政府阳光热线交办单未按规定程序、时限等要求办理,导致群众对结果不满意的,每起扣2分。市局查实群众有效投诉的每起扣2分。

10

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

5

不按时统计上报的,每次扣1分。

11

按要求完成省、市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5

无理由不完成的,每次扣1分。

综合工作24

12

完成市局下达的调研工作任务

5

未完成市局年度调研任务扣1分。未完成论文、调研文章或者案例分析任务的,每人扣1分。

政法处 

13

完成市局下达的信息工作任务

3

信息工作按《湖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执行,按完成信息考核指标分的比例折算计分。

办公室

14

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

未按规定上报重大事项或敏感案件的每起扣3分。

政治部

15

严格财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管理

6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审批制度,未落实的扣2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扣5分;加强对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未落实的扣1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

办公室

综合

工作

16

严格执行绩效工资

5

执行绩效工资不到位扣5分。

政治部

17

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2

垃圾分类、保密检查被上级通报批评,每项扣1分。

办公室

工作性加5

18

仲裁工作

5

创新仲裁工作,在全省具有推广意义的,每项加1分。

公法处

加分项     10

1.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每项加3分;获省厅或市委、市政府奖励的每项加2分;获得市局及市级部门奖励的每项加1分。2.获集体一、二、三等功的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3.局立项的创新项目有计划、有推进、有成效,获市局评定一等奖加1分,获评省厅创新推进奖加2分(同个项目只加1次)。以上加分以8分为限。4.鼓励在职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增加1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加0.5分,以2分为限。

说明:1.扣分时,每个子项目的分数均以扣完为限,不实行倒扣分。2.本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仲裁程序或实体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


南太湖新区分局2020年度工作考评细则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责任处室

1

平安建设

25

按照2020年省对市平安考核中,涉及南太湖新区的相关指标进行评分,未完成的相应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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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促进处    律工处     戒矫处

2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

10

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工作要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涉黑涉恶监管对象教育改造和检举揭发专项行动方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工作要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情况不明,重点案件监督指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每起扣0.5分;对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未作为重点人员严格管控,发生严重后果的,每起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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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检查

律工处
 
戒矫处

3

开展律师行业扬帆行动

5

开展律师行业扬帆行动,未实施中小律师事务所培育、青年律师培养措施的,扣0.5分;未按期完成县级青年拔尖人才和律师事务所青年骨干人才建设的,扣0.5分;未开展青年律师集中培训的,扣1分。未完成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并整改落实的,扣0.5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促进律师业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湖委办〔201937号)对律所、律师奖励、补贴政策未落实到位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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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检查

律工处

4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2

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专项行动,《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未贯彻实施到位的,扣1分;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未配备到位的,每发现一个乡镇(街道),扣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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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检查

促进处

5

2

未及时受理调处线上调解申请,或调解组织、人员、案件信息及评定案件、案件信息录入不准确的,每发生一件扣0.5分;矛盾纠纷调处(含行政调解)分析研判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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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检查

6

2

开展高质量复工复产法治保障工作暨法雨春风服务月活动不力的,扣0.5分;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低于96%或未开展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前调解工作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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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检查

7

加强司法行政基层

建设

2

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意见》不到位,培育市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不足1家的,每起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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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检查

促进处

8

加强监(所)地衔接协作

2

发生处置罪犯、戒毒人员死亡事件存在推诿,或发生重症病残刑释、解戒人员无人接收事件的,每起扣0.5分;县级司法局未建设、使用远程视频会见帮教中心,司法所未建设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点的,每起扣0.5分。

日常检查通报情况

9

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3

进一步健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制,推动机构实体化运行,实现有机构、有人员、有机制、有成效四有目标。具体按法治湖州考核相关指标评分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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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秘书处

10

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2

未按照要求,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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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普治处

11

信息工作

6

按完成信息考核指标分的比例折算计分。

按信息考核通报

办公室

12

行政复议工作

5

对南太湖新区范围内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争议,不配合行政复议调查或者化解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的,每发生1起扣0.5分。

平时检查有关通报

复议处

13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

工作

5

  未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十百千万提升专项行动的,扣2分;实体平台未落实一事(单)一评机制的,扣1分;群众满意度低于95%的,扣1分;未建立服务专家库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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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公法处

14

5

未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扣2分;辖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率未达到85%的,其中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站创建达标率达未到40%的,每降一个百分点分别扣1分;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自助终端设备配备率达到40%的,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辖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率未达到70%的,抽查发现一个未建立的或不完善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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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公法处

15

依法
 
行政
 
工作

24

未按要求推进落实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各项任务的,在5分内酌情扣分。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2020年)成效不明显、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相关政策清理不及时的,扣2分;出现重大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执法案(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扣2分;对保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不力的,扣2分;对市局组织开展的执法监督工作配合落实不力的,扣2分;本地区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在10%12%之间的扣1分,12%—14%之间的扣2分,14%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未建立健全高风险行政诉讼案件汇报研判制度、领导包案制度的,每项扣0.5分。未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仍告知向市司法局提起行政复议的,扣1分。

平时掌握
 
实地检查

政法处
 
复议处
 
应诉处

工作性加分(每项封顶加至设置的分值)

监(所)地衔接工作

1

区远程视频会见帮教场所、设施、设备和配套制度落实到位,远程视频会见帮教工作有序开展的,加1分。

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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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处

普法和依法工作

1

每成功创建市级美丽乡村民主法治标准化示范村1个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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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治处

法律服务改革工作

0.5

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12348”浙江法网、法律顾问微信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编制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加0.5分。

平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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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处

公共法律服务及司法所工作

1

评为省级规范化公共服务中心、省级优秀司法所的每个加0.5分。

平时掌握

公法处
 
促进处

最多跑一次改革

工作

0.5

在《浙江政务信息》或者《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简报》上每刊登1篇分局经验介绍材料的,每篇加0.5;在区级《最多跑一次改革简报》或者市政府《政务信息》上每刊登1篇分局经验介绍材料的,每篇加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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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处

案例录用

1

各条线案例被司法部案例库采用,每个案例加0.5分。

平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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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

奖励性加分
 
10分)

 

1.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每项加3分;获省厅或市委、市政府奖励的每项加2分;获得市局及市级部门奖励的每项加1分。2.获集体一、二、三等功的每次分别加2分、1分、0.5分,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称号的,每次加3分。3.局立项的创新项目有计划、有推进、有成效,获市局评定一等奖加1分,获评省厅创新推进奖加2分。(同个项目只加1次),以上加分以8分为限。4.鼓励在职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增加1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加0.5分,以2分为限。

 

说明:1.扣分时,每个子项目的分数均以扣完为限,不实行倒扣。2.分局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全国全省全市重大活动安保期间,社区服刑人员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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