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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司法局(湖州市行政复议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5-28信息来源:湖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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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司法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市司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市司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市司法局2020年市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市司法局2020年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市司法局2020年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市司法局2020年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0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日常事务,承办依法治市规划建议、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有关计划,以及有关政策和制度。

     3.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建议。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以及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起草和审核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5.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答复,立法后评估工作,协调各级各部门在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6.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并提出建议。指导、监督市政府部门、区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

     7.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组织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司法所建设。

    8.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监督、指导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管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10.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配置。监督、指导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12.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负责、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区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4.负责、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司法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省经常性财政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市司法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894.23万元。

  (二)关于市司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389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36.85万元,占93.4%;省经常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00万元,占3.2%;上年结转132.38万元,占3.4%。

  (三)关于市司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3894.2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3242.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5.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76.9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318.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4.41万元、项目支出1301.13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市司法局2020年市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36.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36.8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984.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97万元。

  (五)关于市司法局2020年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36.8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824.34万元,原因主要是:1.因原下属单位湖州监狱机构改革人员转录,2019年代为发放年终福利;2.涉及到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新增复议应诉工作经费45.00万元;3.2020年增加一次性项目。承办市委市政府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主办的第二届“沈家本与中国法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暨纪念沈家本先生诞辰180周年活动经费148.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984.80万元,占8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08万元,占13.1%;卫生健康支出176.97万元,占4.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1941.0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58.9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用于基层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监所安全维稳工作经费、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人民警察被装经费、医患纠纷调解专项经费、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等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73.3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用于指导、协调、组织全市普法工作的支出,包括“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民主法治村创建、法治文化阵地和普法媒体平台建设维护、以沈家本人物题材为重点的系列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工作经费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45.0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用于指导管理监督律师、公证及基层法律服务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78.0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方面、12348工作经费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11.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和教育矫治工作、全市社区矫正专管员教育培训活动以及重点对象跟踪监管等工作。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90.05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工作经费45.05万元和复议应诉工作经费45.00万元。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687.45万元,主要用于93名湖州三天门茶厂职工(退休人员)安置及日常管理经费500.00万元、第二届“沈家本与中国法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暨纪念沈家本先生诞辰180周年活动经费148.00万元、专项宣传经费39.45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26.03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退休人员福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9.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编制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9.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编制内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6.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编制内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关于市司法局2020年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93.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18.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74.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市司法局2020年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3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0.57万元,增长53.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7.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0.5%。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9.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以及县区基层单位来局指导、调研、交流、办事的接待支出,实际执行数小于预算控制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职能调整,上级检查、指导及兄弟地市考察交流活动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2019年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执行数小于预算控制数,而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按车辆定额核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司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4.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7.35万元,增长15.8%,主要是:因人员变动,日常公用经费相应调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司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4.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8.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6.6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市司法局部门预算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3.75万元。

  5.其他公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市司法局各单位会议费预算6.2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24万元,下降16.5%,主要是按工作需要编制。

  2020年市司法局各单位培训费预算50.0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7.61万元,下降13.2%,主要是2020年压缩培训计划及费用。

  2020年市司法局各单位差旅费预算34.9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1.06万元,增长46.3%,主要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指各地司法系统举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所需的支出,包括报名组织费、命题费、题库案例库建设费、试卷印刷费、阅卷费、计算机化考试服务费、考场租赁费、考试信息化运行维护费等。

  1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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