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取消地方设定证明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按照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推进“无证明化”改革工作的通知》(浙司便函〔2019〕297号)要求,湖州市司法局结合湖州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先后公布的四批取消证明材料清单,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地方设定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经清理,确定地方设定证明事项保留0项,取消25项。现将取消的地方设定证明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湖州市取消的地方设定证明事项目录
湖州市司法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