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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州市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的整改意见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10-19信息来源:湖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字体:【

市审计局

《关于湖州市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的整改意见函》(湖审函202013号)已收悉。审计整改清单中提出的问题,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逐条对照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聘用驾驶员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的问题

(一)责令全额清退。局机关成立调查组,201911-2020520日,编外聘用驾驶员刘某套取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积分加油15280.12元用于私家车加油。同时,对其进行教育谈话,责令他停职检查,作出反思。2020522日,其已将私用油资全额清退,充入单位加油卡。

(二)作出处理意见。经研究,对编外人员刘某作出严肃批评教育,留岗察看一年,扣发当年考核奖3000元,并根据《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编外用人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湖编办发〔2019〕11号)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岗位薪酬,由二类核定基数63300元,调整至参照三类核定基数55000元,从2020年8月1日起执行。

(三)加强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规定》,实行“网上审批、线下执行、一车一单”工作机制,强化GPS定位巡查,加强用车监管。同时,加强驾驶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定期开展政治思想、法制、安全教育工作。

二、关于“油卡未实现一车一卡管理”问题

(一)实现“一车一卡”绑定。市司法局目前共有5张公务加油卡,其中4张副卡早已实行“一车一卡”管理。仅用于充值、分配的主卡,也已绑定具体车辆。

(二)确定专人管理。对仅做充值、分配的公务加油卡主卡落实专人管理,由办公室副主任保管,确保不相容职务分离。

(三)通过政采云充值。通过政府采购平台-网上服务市场-车辆加油服务,进行充值,不再由驾驶员到加油站现场充值。

以上问题均已整改落实。我局将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堵塞漏洞,确保机关内部运行规范有序。

特此函复。

 

                  湖州市司法局

                    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