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一)机构职责情况。因涉及的文件为涉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该信息不予公开。
(二)权责事项清单。根据权责清单制度,公开执法监管类权责事项共27项,目录如下:
序号 | 权责事项 |
1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
2 | 律师执业审核 |
3 |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审核登记 |
4 | 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 |
5 | 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 |
6 |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 |
7 | 律师事务所变更备案初审 |
8 |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登记 |
9 | 直属公证机构及负责人的年度考核 |
10 | 公证机构的办公场所变更、负责人产生及变更备案 |
11 | 法律职业资格备案 |
12 | 法律服务机构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处罚 |
13 | 法律援助人员发生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行为的处罚 |
14 | 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违反法律程序办理变更,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处罚 |
15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行为的处罚 |
16 | 基层法律服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生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等行为的处罚 |
17 |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发生私自出具公证书的,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等行为的处罚 |
18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违规行为的处罚 |
19 | 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情形的处罚 |
20 | 对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人员的处罚 |
21 | 对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向其行贿,提供虚假证据或材料,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泄露国家秘密等行为,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处罚 |
22 | 对内地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未经核准,擅自聘用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香港、澳门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活动不实行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费用,对香港、澳门法律顾问的违反行为负有管理失查责任等行为的处罚 |
23 | 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及公证协会的监督 |
24 |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协会的监督 |
25 | 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 |
26 | 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及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的监督 |
27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 |
公开网址:
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matter/list/showadmins.do?webId=48
(三)主要执法监管依据。
1.综合类:《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2.律师类:《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反行为处罚办法》等。
3.公证类:《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等。
4.司法鉴定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
5.法律援助类:《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等。
6.司法考试类:《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国家司法考试应试人员考场违纪行为处理程序》等。
7.基层法律服务类:《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
(四)执法机构和人员情况。执法监管工作主要由律师工作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组织教育处(司法考试处)按照各自职责分别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不含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人员(执法证持有人员)共189人,其中市本级53人。市司法局法制审核人员6名,占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11.3%。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整治。市司法局于2019年5月至6月,在全市组织开展公证、司法鉴定行业专项警示教育和整治活动,对全市5家公证机构和3家司法鉴定机构采取自查自纠、检查督导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执业纪律。其中,公证行业抽查近3年赋强、房产委托、抵押借款合同、遗嘱以及继承等公证案卷351件,约谈公证员48人次,查找风险点9个;市局“驻站式”调研约谈公证员42人次,抽查各公证机构案卷30份共90份,发现和解决问题29个;司法鉴定行业全面排查近3年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案件,检查鉴定项目19项,约谈鉴定人139人次,自查发现问题6个;市局“驻站式”调研约谈鉴定人37人次,集中抽取各司法鉴定机构卷宗35份共105分,发现和解决问题18个。
德清县司法局于2019年5月,对全县10家律师事务所、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县公证处开展为期一个月执业行为规范和行政监督管理的警示教育专项检查,成立“驻在式补短板”专项调研督查工作组,对所属部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为期两天的“驻在式补短板”专项督查。检查发现,3家律师事务所、1家法律服务所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着部分管理和执业瑕疵。
2.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市场整治。安吉县司法局于2019年7月至11月,对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非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行为,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排摸出20家违反法律服务从业机构,依法关停8家,共登记相关从业人员30余人,查处1起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黄牛”勾联侵害老百姓合法权益的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14万元。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行业实施“双随机”监管,重点抽查检查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遵守执业管理规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情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市、区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共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8人次,随机抽查对象包括律师事务所28家、公证机构5家、基层法律服务所12家、鉴定机构3家以及律师58人、公证员6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8人、司法鉴定人10人,行业监管领域“双随机”覆盖率100%;通过案件倒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共随机抽查各类案卷共320件,查纠各类不规范问题56个,未发现应予处罚、处分的违反违规行为,抽查检查结果全部在网上公开。
(三)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2019年度全市行政许可总数为0件,同比上年度无增长和下降。
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2019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9件,罚没总额5万元,其中律师执业处罚4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处罚5件(上年度无行政处罚案件)。处罚决定全部执行完毕,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3.其他执法实施情况。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情况。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表一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实施总体情况 | 许可种类 | 听 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受理数 | 申请数 | 许可数 | 不予许可数 | 撤销许可数 | 总数 | 行政许可 | 特许 | 认可 | 核准 | 登记 | 法律法规设定的其他许可 | 法定 听证 |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市本级 | ||||||||||||||||||||
区 县 | ||||||||||||||||||||
合 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实施总体情况“许可数”应当与许可类别“总数”相符。
3.听证程序“法定听证”“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表二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处罚种类 | 罚没金额(万元) | 听 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案件 总数 | 警告 | 罚款 | 没收 违反 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许可证照 | 吊销许可证照 | 行政拘留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 法定 听证 |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市本级 | 4 | 1 | 3 | 5 | 3 | 3 | 3 | 3 | |||||||||||
区 县 | 5 | 5 | |||||||||||||||||
合 计 | 9 | 6 | 0 | 0 | 0 | 3 | 0 | 0 | 0 | 0 | 5 | 3 | 0 | 0 | 3 | 0 | 3 | 3 | 0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听证程序“法定听证”“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3.单处一个种类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种类;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件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种类。如“没收违反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反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2019年度有1件责令停业处罚同时并处罚款5万元,故合并计1件)
表三
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听 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总数 |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 查封 | 扣押 | 冻结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法定 听证 |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总数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 | 拍卖、变 卖 等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行政强制执法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件数 | 金额(万元) | ||||||||||||||||||||||
市本级 | |||||||||||||||||||||||
区 县 | |||||||||||||||||||||||
合 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听证程序“法定听证”“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3.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统计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听证组织实施情况 |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 ||||||||||||||||
行政收费(件) | 行政征税 (件) | 其他征收(件) | 征收金额(万元)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
市本级 | ||||||||||||||||||||||||
区 县 | ||||||||||||||||||||||||
合 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