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市委关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部署,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巩固去年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成果的基础上,坚持科学理论武装,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和发展力,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力争今年成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为加快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学习重点
(一)认真落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深化‘三个年’、奋力开好局”活动,将回顾学习“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与把握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结合起来,深入研讨、学深学透,切实增强推进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实现富民强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深入学习2011年政法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分析把握当前国内外宏观形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推动学习实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
(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深入持久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刻认识“六个为什么”,自觉划清“四个重大界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党的优良传统、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带头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模范地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强化党的理论和历史知识学习。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谱写的光辉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注重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学习我们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宝贵历程和成果,进一步增强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坚定性。回顾学习各个时期各条战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革命、建设、改革中作出的突出贡献,以及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经验,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基本经验,进一步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相关知识。努力学习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国际关系、现代社会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把握规律中,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的能力,成为本行业的行家里手。
三、工作措施
(一)创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方法。促进学习方式多元化。把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结合起来,专题调研与外出考察结合起来,专家辅导与集中研讨结合起来,运用读书会、知识竞赛等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手段,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开放式的学习方法,探索实践性的学习方式。坚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把改革发展的的最前沿作为增长才干、提高本领的最好课堂,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
(二)完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途径。按照市委确定的全市党员“读书周”要求,积极开展“信念、能力、责任”为主题的读书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在读书学习中增进理论修养、加强党性锻炼、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深入开展以“我学习,我牢记,我践行”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全过程。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组织开展各种专题学习教育。
(三)健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制度。健全和完善八大学习制度,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习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每年不少于2次。坚持领导带头上党课、作形势报告制度,各级领导干部每年作学习辅导1次以上。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轮训制度,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党校、干部学院或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的培训每5年不少于3个月;一般干部脱产参加岗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其他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7天。健全完善主题学习教育制度,及时开展各类主题宣讲、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形成运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调查研究制度,采取蹲点调研、走访考察、扶贫帮困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每年撰写1篇以上调研报告。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学习考核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学习典型评选表彰制度,开展“爱学习党员干部”和“学习型先进党组织”的评比活动,表彰先进典型。
四、创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为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治部,负责组织、落实、协调、宣传、监督等日常工作。
(二)领导干部作表率。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理论中心组学习,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要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领导工作的根本途径,先学一步,学深一些,作不断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真正成为勤于思、敏于学、专于行的模范,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局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三)努力转化学习成果。认真落实抓学习、促学习的工作责任制。要围绕中心工作抓学习、促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争当“爱学习党员干部”,争创“学习型先进党组织”,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提高素质能力,努力把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中共湖州市司法局委员会
2011年8月15日